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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能享受優先購買權的情況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6.36K)
買房能享受優先購買權的情況有哪些
買房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情況包括:
(1)房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2)房屋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3)公有房屋住戶享有優先購買權。《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鼓勵職工購買公有舊住房的意見》第二條第(九)項規定,出售舊房時,原住戶有優先購買權。
(4)原產權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全面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見》第4條第8項規定: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在國家規定標準面積以內的,實行標準價。可以在購房5年以後進入市場出售或出租,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和租用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並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