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房屋保險包括哪些 | 房屋保險不賠償的情況是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1.79W)

房屋保險包括哪些 房屋保險不賠償的情況是什麼

房屋對於一個家庭來講也是很重要的財產,而現實中可能會因為一些災害或者人為因素導致房屋滅失,此時為了轉移風險,最好是購買相應的房屋保險。那具體來說房屋保險包括哪些呢?但在房屋保險中也有不賠償的情況,究竟包括了哪些情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保險包括哪些

定值保險房屋的保險金額是按投保時雙方約定的保險估價來確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場價值的漲跌而增減。若房屋遭受意外損壞,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的全額賠償;若只有部分損失,則按保險金額乘以損失成數賠償。例如:某房屋投保時雙方約定的保險估價為100萬元,遭受意外損壞時,房屋市價漲至120萬元(或跌為80萬元)。

A、若房屋全損--按保險額100萬元賠償;

B、若部分損失,損失量為七成--按70萬元(100萬元×70%)賠償。

不定值保險在這種保險中,保險合同上不約定保險標的實際價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險金額作為最高賠償金額,被保險的房屋發生意外損壞時按照市價來計算賠償。同上例

A、若房屋全損:房屋市價漲為120萬元,賠償100萬元;房屋市價跌至80萬元,賠償80萬元。

B、若房屋部分損失為七成:房屋市價漲為120萬元,實際損失為84萬元(120×70%),賠償70萬元(84×100/120);市價跌為80萬元,實際損失為56萬元(80×70%),賠償56萬元。

重置價格保險房屋投保人與保險公司雙方約定按房屋重置價值確定保險金額。如被保險人申請將一幢舊房屋按相當於重建一幢新房屋的價值來保險,一旦房屋發生事故即可按重置價格獲得賠償。

第一危險責任保險這種保險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將房屋的實際價值足額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發生的最高損失金額來投保,在發生保險事故時,不論保險金額與全部財產價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保險人均按實際損失賠付。如房屋估價為100萬元,約定保額為50萬元,發生保險事故損失為20萬元,則保險人應按20萬元賠償。由於這種保險方式中在超過保險金額的第二部分房屋價值--第二保險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稱這種方式為"第一危險責任保險"。

二、房屋保險不賠償的情況是什麼

1、戰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2、核子輻射或汙染。

3、被保險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租人、代看管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

4、保險標的因設計錯誤、原材料缺陷、工藝不善等內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損造成的損失和產生的費用。

5、保險標的在正常保養、維修專案下發生的損失和費用。

6、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7、由於政府行為所致的損失。

8、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損失和費用。

房屋保險的種類其實也是蠻多的,而此時就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來選擇購買保險,不過也要注意,畢竟在房屋保險中也有一些不賠償的情形,此時遭受了損害的,雖然購買了保險,但保險公司也不會作出賠償。要是你還搞不清楚房屋保險包括哪些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