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誰知道買房子都籤陰陽合同嗎

房屋買賣 閱讀(3.34W)

誰知道買房子都籤陰陽合同嗎

一、誰知道買房子都籤陰陽合同嗎

在實際中,不少人在買房時都會籤陰陽合同,這是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稅費。因此買賣雙方往往會簽訂兩份交易價格不同的合同,真實的交易價格比較高,但並不提交到稅務和房管部門,而是把另一份交易價格比較低的合同備案網籤,並按比較低的價格繳納稅費。

陰陽合同不僅使國家稅收蒙受損失,而且動搖社會對誠信經營、履約和納稅的信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實踐中,鑑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同時,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後,雖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僥倖矇混過關,但由於這類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經登記、很不規範、約定不明甚至只是口頭約定等情況,履行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矛盾。

二、陰陽合同違法但不代表買賣合同無效

簽訂陰陽合同為了逃稅,這當然是違法的。以避稅為目的簽訂的相關條款法律上是無效的,但是,並不能因此直接導致雙方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

因為雙方的房屋買賣行為本身並不違法,雙方達成的交易價格也不違法,違法的只是雙方在買賣過程中達成的避稅條款。在這個法律關係中,買賣合同是基礎,避稅條款只是履行買賣合同中的環節之一。避稅條款違法無效,並不能直接導致整個買賣合同無效。

因此,如果雙方因陰陽合同為由發生糾紛,沒有特殊情況和約定的話,以此為由是無法認定合同整體無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三、簽訂“陰陽合同”存在哪些風險

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違反了行政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可知,納稅人採取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屬於偷稅。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倍以下的罰款。還有可能觸犯刑事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可知,一納稅人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綜上所述,針對誰知道買房子都籤陰陽合同嗎的這個問題,答案是很簡單的,在實際中,還是有不少人在買房時都會選擇籤陰陽合同的,只是其他人不知道而已,這麼做這是為了降低交易的成本、逃避本來要交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