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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後房產證

房屋買賣 閱讀(2.85W)

房產證辦理的材料準備主要有: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過戶後房產證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