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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違約金起訴期限是多長

房產的糾紛 閱讀(5.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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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違約金起訴期限是多長

商品房合同是買方和買方需要簽訂的一種合同,合同中有著兩方簽訂達成的協議。所以說兩方都要嚴格的遵守。但是一旦違反商品房合同中的條例就算違反了規定,就需要繳納違約金。那麼商品房合同違約金起訴期限是多長?

一、商品房合同違約金起訴期限是多長

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時起計算”。根據該條規定,當事人追究房產公司逾期交房之違約金的訴訟時效應從約定的交房之日起算,這也是大多數人的觀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持續侵權行為之訴訟時效自侵權行為終了計算的規定,並不適用買房人追究房產公司違約責任的訴訟時效起算。前者應以約定的交房日期為起算點,但在實際操作中,也並不是說一旦超過2年時間,買受人就一概喪失了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而是應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合同約定“出賣人逾期交房,按合同總價款固定比例支付買受人違約金”。那麼從債權的角度分析,此時的違約金是一個可以確定的數額,屬於一時性債權,應當從約定的交房之日起算訴訟時效;

(二)合同約定“出賣人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需向購房人支付房款總價固定比例的違約金”。此時的違約金屬於一種繼續性債權,它是按日計算並支付的,即違約一日就有第一日的違約金,違約二日便有第二日的違約金,每日單獨發生的違約金從債法的角度講叫個別性債權,因此每日發生的個別違約金債權應當單獨計算訴訟時效。

二、我國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

1、一般訴訟時效,即《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該條規定,在我國,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

2、特殊訴訟時效,根據上述《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除該條規定的2年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法律另有規定訴訟時效不是2年的則被認為特殊訴訟時效。如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②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另有環保法規定環境汙染訴訟時效為三年等特殊訴訟時效的規定。

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行為追究違約責任的訴訟時效,我國沒有特殊的法律規定,因此適用一般訴訟時效,即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商品房的合同是需要雙方達成協議之後簽訂的合同。相當於兩方對於商品房的規定。對此我國相關法律也有明確的規定。更加規範了商品房的出售。而商品房合同違約金起訴期限也在相關的規定中。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許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