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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租售同權政策有什麼變化?

合肥市租售同權政策有什麼變化?

2017年合肥市租售同權政策出爐,這一新推出的政策總體上看完善了住房租賃市場體系,更有利於保障租房者的權益,活躍了房租租賃市場。那麼具體來說合肥市租售同權政策有哪些新的變化呢?和其他城市推行的房屋租賃政策相比有哪些不同呢?下面下編就帶著大家來看一下,這份可能關係到每個居民的新政策有什麼內容。

合肥市租售同權政策主要包括以下變化:

一、推進“時間表”

今年年底前搭建平臺,出臺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

2017年底前,組建市區(開發區)兩級國有房屋租賃公司,全面啟動住房租賃交易服務政府監管平臺建設,完善市區兩級租賃服務管理機構,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住房租賃備案率逐步提高。

2020年,合肥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多層級、可持續的住房租賃保障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國有租賃企業為引領、社會租賃企業為基礎的住房租賃服務市場;基本建成資訊共享、功能完備、監管有力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

二、鼓勵開發商做“包租公”

合肥試點方案提出:鼓勵有條件的開發企業,在新建商品房專案中長期持有部分房源,用於向市場租賃。

鼓勵個人出租自有住房

按照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的要求,引導房地產中介機構、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引入規模較大的房屋租賃企業進入合肥市場,支援房屋租賃企業通過合併重組做大做強。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支援個人委託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

鼓勵開發商做“大房東”

鼓勵有條件的開發企業,在新建商品房專案中長期持有部分房源,用於向市場租賃;鼓勵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開展合作,建立開發與租賃一體化、專業化的運作模式。

組建國有房屋租賃經營公司

以市、區(開發區)國有公司為主體,分別組建國有房屋租賃經營公司,開展政策性和市場化的房屋租賃工作,負責本級建設、劃轉和盤活的租賃住房的運營和管理。

三、購租同權租戶可享入學、醫療等更多權益

為鼓勵租房租賃消費,該方案正式提出,今後會明確住房承租人享有的社會公共服務權利。

教育、公安、工商、人社、財稅、民政、衛計、房產、科技等部門按國家和安徽省規定,結合合肥實際,出臺配套政策,明確住房承租人在義務教育、基本醫療、計劃生育、公共衛生、健康促進、基本養老、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社群事務、科技申報、住房保障和公積金提取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

這表明,購租同權今後將覆蓋到社會保障的方方面面。更意味著,部分市民租個學區房讓孩子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成為現實。

同時,該方案還提到,在公積金政策今後將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援職工租賃住房的作用,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按規定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不過,該方案並未提及,非合肥戶口租房者是否享受上述一系列權益。

四、土地出讓時明確出租房配建比例

發展租賃市場,租賃房源的有效供應是關鍵。合肥試點方案提出:

將劃撥一批房源、建設一批房源、盤活一批存量房源,並在土地出讓時明確配建比例。

五、建全市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掛牌房源核驗

規範住房租賃市場,房源的真實有效、中介機構的誠信服務等都是政府相關部門履行監管的重要內容。

六、個人出租房屋將獲得獎勵

將一部分閒置房源有效供應至租賃市場,引導和激發個人出租將是,租賃市場房源供應的重要渠道之一。

合肥試點方案提出了鼓勵,住房租賃消費的幾項舉措。

具體實施細則還要參看相關部門的工作計劃。租售同權使住戶在入學、醫療等社會服務方面取得更大的好處,從長遠來看促進住房租賃市場更加完善及多元化。合肥市房屋租賃者可繼續關注相關政策的落實發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