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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物損壞 | 誰有賠償維修責任?

租房合同糾紛 閱讀(3.15W)

      在租賃的時候,發現租用的東西有損壞,是租客通常都會遭遇的事情,像是租車的車壞了,租房裡的家電出了問題等,有時候很難避免。如果出現了租賃的東西有損壞,就會涉及到維修和賠償的問題。租賃物的損壞可能是多種原因引起的,原因不同就會導致不同的人承擔賠償的責任,租賃物的損壞還有可能會引發賠償和維修上的糾紛。

租賃物損壞,誰有賠償維修責任?

      如果是使用的時候導致租賃物損壞的,出租人就負責維修和賠償。

      租賃物受到損壞,租賃的合同要是有詳細的約定,就依照合同的約定來處理,租客就承擔賠償和負責維修,出租人就要儘快的維修好,避免出現其他的法律責任。

      租賃的合同沒有約定的,租客在平時的使用中,租賃物造成了損害的,租客不用負擔損壞的賠償責任,需要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出租人在知道了租賃物損害的第一時間馬上安排人員維修,要是因為租賃物遭受了損壞,導致了承租人的財產和人身遭受了損害的,承租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是到法院訴訟,讓出租人進行賠償。

      租賃物要是損壞了,並不都是由出租人擔負賠償和維修的責任,要是因為租客沒有按照約定的方法去用租賃物或者是保管不妥善導致租賃物損壞的,租客就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雙方可以協商來解決,協商不成的,出租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並且要求補償損失。

      租賃物因為物體本來的質量原因毀損的,租客不用承擔責任

      租客在租東西的時候,租到殘次品的可能性也很大,因為租賃物自身質量原因導致的毀損也很常見。比如租賃汽車的時候,汽車本來就有問題,可能會拋瞄或者自燃,出現這種情況,出租人可能還無理的要求租客賠償。

      租賃物質量本來有問題導致的毀損,租客不用負責,相反,租客還可以主動要回自己的損失並且解除租賃的合同,也可以少付或者不付租金。要是雙方協商也不一致的,租客就可以通過法院來追償。

      租賃物遭受了毀損的時候,根據租賃的合同的相關的約定和租賃物壞掉的原因來分析和處理賠償和維修的問題。租賃物的毀損造成了很嚴重的損失,協商又不能解決的,可以請專業的租賃合同律師協幫忙,同時也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資料,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