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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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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管理住房公積金的部門是什麼名稱?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