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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及流程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 閱讀(2.01W)

一、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及流程是什麼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及流程是什麼?

方式一:由公積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提取公積金)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稽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稽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方式二:委託銀行稽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稽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方式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

申請人先到單位開戶的建設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然後攜帶相關資料到住房公積金辦理申請即可。

二、提取條件、資料及流程

住房公積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9、與單位終止合同並領取失業證(本市戶籍人員);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三、租房提取的額度如何計算?

租房提取的額度按照以下規則計算:

(1)自《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頒佈實施之後、申請日之前(不含申請當月)繳存月份的住房公積金,即4月1日後開始可以提出申請;

(2)每次分別計算可提取區間的最大可提取額度,當次租房提取業務完成後,下一提取區間重新清零計算最大可提取額;

(3)符合繳存月份的按照不高於職工月繳存額(單位+個人兩部分)的60%且不超過540元的規則計算。

我們在進行辦理公積金的提取的時候,是需要按照相應的流程來進行辦理的。對於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方式和流程來說,我們一般是通過由公積金中心核准、委託銀行稽核以及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等方式來進行提取,每一種方式的流程是不一樣的,我們要注意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