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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

住房公積金 閱讀(2.66W)

       為了緩解在東莞工作的職工的購房壓力,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新政策,在原有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基礎上,新增了提取型別,進一步放寬了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新政策實施後,東莞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

東莞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

一、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9、與單位終止合同並領取失業證(本市戶籍人員);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二、東莞新增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型別及條件

1、是物業管理費提取。職工每月可提取月繳存額(單位+個人兩部分)的30%且上限不超1500元,可自2015年3月1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實施之日起計提。通過自助渠道辦理每次時間間隔不少於1個月,臨櫃辦理的每次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

2、是裝修提取。職工可一次性提取當前職工賬戶餘額的65%且上限不超過10萬元作為裝修補充資金。裝修提取每位職工只能辦理一次。

三、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由公積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提取公積金)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稽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稽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方式二:委託銀行稽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稽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方式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

申請人先到單位開戶的建設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然後攜帶相關資料到住房公積金辦理申請即可。

綜上所述,東莞住房公積金的提出除了傳統的買房、租房、退休等外,新增了物業管理費提取和裝修費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朋友只要準備好相關資料就能直接提取了,這對在東莞工作的職工來說是一大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