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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住房公積金的用途

住房公積金 閱讀(1.77W)
企業住房公積金的用途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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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怎麼用?住房公積金的用途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程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式
1.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分口負責人初審------營業廳負責人核實------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彙總報財政局核實撥款----------財務科支付
2.非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營業廳負責人初審-------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影印件)
b、 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影印件)
c、 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準建證原件及影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影印件
f、 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g、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公積金的支取使用:
1、 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
5、出國、出境定居的;
6、戶口遷出本市、縣行政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餘額。
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餘額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餘額,但需徵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