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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積金賬戶合併的方法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 閱讀(8.47K)

一、北京住房公積金賬戶合併的方法是什麼?

北京住房公積金賬戶合併的方法是什麼?

個人重複賬戶合併的方法是:

(一)個人重複賬戶中,若有一個賬戶處於正常狀態的,則將處於封存狀態賬戶的餘額併入該正常狀態賬戶,封存賬戶做銷戶處理。

(二)個人重複賬戶若均處於封存狀態,且其中有一個賬戶是在分中心集中封存戶下封存的,則將統一併入分中心集中封存戶。

(三)個人重複賬戶若均是在單位賬戶下封存的,則由繳存人本人確定將予以保留的賬戶和予以合併登出的賬戶。

(四)個人重複賬戶中餘額為零的賬戶,將由分中心統一做銷戶處理。

二、合併個人重複賬戶辦理程式

繳存人若存在個人重複賬戶,單位應及時為其辦理個人重複賬戶合併手續。辦理程式是:

(一)分中心即日起將向存在個人重複賬戶的單位寄發《賬戶合併告知書》,通知單位需要為有關繳存人辦理個人重複賬戶合併的相關資訊。

(二)單位應及時核對《賬戶合併告知書》中的各項資訊。經核對無誤的,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合併轉出申請書》(以下簡稱《並戶轉出申請書》)。

(三)單位經辦人持《賬戶合併告知書》和《並戶轉出申請書》到受委託銀行經辦網點辦理並戶手續。經辦網點稽核無誤後,進行並戶操作,套打《並戶轉出申請書》一式四聯,其中第三、四聯交由單位、繳存人留存備查。

(四)受委託銀行並戶接收網點收到並戶轉入資訊後,列印《住房公積金賬戶合併轉入通知書》一式四聯,其中第三、四聯交由轉入單位、繳存人留存備查。

對於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合併和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來進行辦理,特別是對於不同的合併情況,所認定的公積金賬戶情況是不同的,當事人可以對自己的幾個公積金賬戶進行統一劃轉和合並處理,避免造成無法使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