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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 閱讀(2.54W)
長沙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有哪些

一、長沙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有哪些?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住本市廉租房的;

(四)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15%的;

(五)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七)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有(一)、(二)項情形的,應當在管委會規定的時間內提取。

二、住房公積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三、公積金的存繳範圍有哪些?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綜上所述,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形比較多,根據本人提取公積金的原因,具體要準備的材料也不一樣,如果符合法定提取條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遞交了相關材料以後,等通知到指定的銀行提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