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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公積金能全部取出來嗎?

住房公積金 閱讀(3.28W)

一、辭職後公積金能全部取出來嗎?

辭職後公積金能全部取出來嗎?

如果是正常離職,也就是辭職的話,那麼在轉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來,但是如果是自離的話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如果是辭職,只需要到當地社保局轉移社保,然後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續需要公司正式的辭職檔案,身份證,還有公積金賬號,如果是自理的話,可以網上預約,但是預約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職工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文書。可銷戶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二、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資訊,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條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資訊。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第八條管理部稽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資訊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彙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料,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對於公積金的提取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要求來進行辦理的,特別是對於辭職的情況,是需要根據實際辭退的原因來進行界定的,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的,是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