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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合同違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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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合同違約條款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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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轉租條款有哪些

1、租賃合同規定轉租要得到房東的同意,因為是權利義務主體變更也就是債權主體變更要得到債權人認可否則無效(租賃是債權)。

2、我國《合同法》第224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