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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品房契稅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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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繳納契稅是非常的常見的,因為只有這樣購買者才能完全的持有房子。但是在繳納契稅的過程中,很多的地區繳納和辦理的流程都是不同的,那麼南京商品房契稅的辦理流程是什麼呢?大家跟隨本站的小編一起來看看關於這個問題的介紹。

南京商品房契稅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南京商品房契稅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相關資料

商品房購房契稅辦理需提供下列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稅務機關稽核原件後,留存影印件。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當事人身份證 ;

(3)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程式碼);

(4)購房。

2、資料的稽核

商品房購房契稅辦理時,由負責商品房購房契稅辦理的稅務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員”)對其提供的資料進行稽核。稽核的內容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購房合同與所涉及金額、購房合同面積、購房合同單價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購房合同、購房所反映的金額是否符合市場價。

3、 徵減額的確定

依據新購房人(或單位)提供的資料,計算確定購房者應繳納或減免的各稅(契稅、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稅目、稅率、應納稅額、減徵額、批准的減額、應納稅額等事項。對新購房人(或單位)提供的購房合同和所涉及的價格低於是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按照房地產評估機構提供的新房指導價格核定其購房價格,以稅務機關核定的購房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確定稅額。

4、資料的傳遞

(1)管理人員對資料齊全、符合規定要求的,經稽核後,根據提供的資料和確定的徵額等事項,詳細登記《定州市地方稅務局房地產交易納稅情況稽核表》(以下簡稱《稽核表》涉及的專案和金額,然後簽署意見並簽名,再將資料和《稽核表》傳遞給管理部門負責人。對資料不齊全或價格明顯低於新房指導價而又無正當理由的,一次告知購房者補齊資料、調整價格。

(2)管理部門負責人收到管理人員遞交的資料和《稽核表》後,經稽核,對資料齊全、徵額計算準確、《稽核表》內容填寫完整、符合規定要求的,簽署意見並簽名,再將資料和《稽核表》傳回給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收到部門負責人簽署同意意見的《稽核表》後,告知新購房人(或單位)在《稽核表》上簽字(蓋章),然後將資料的原件退還給新購房人(或單位),留存影印件,將《稽核表》交給新購房人(或單位)並告知到徵收服務廳申報契稅、印花稅;對涉及減免契稅、印花稅的,按規定程式報稅政科。對資料不齊全或價格明顯低於新房指導價而又無正當理由的,管理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並簽名後,退回管理人員。由管理人員一次告知購房者補齊資料、調整價格 。

(3) 徵收服務廳負責契稅的徵收人員,收到新購房人(或單位)提供的《稽核表》後,依據《稽核表》中的相關內容登入《房地產交易納稅情況表》並按《稽核表》中提供的計稅依據、稅目、稅率、應納稅額、減徵額、批准的減額、應納稅額,向新購者徵免相對應的稅款。

如商品房購買合同以及當事人的身份證明還有在稅務登記的證書等等,這些都是需要提供的。之後交由相應的工作人員對其進行稽核,如果有涉及到免稅的政策會及時的對其進行通知,但是最好也諮詢一下南京當地是都有免稅的優惠,之後在稽核完就可以繳納契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