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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徵地補償金交契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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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徵地補償金交契稅嗎?

一、法律規定徵地補償金交契稅嗎?

法律規定徵地補償金不交契稅,對於徵地補償所得稅如何繳納的問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因政府都市計畫、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準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1、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餘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餘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餘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二、徵地補償所得稅如何繳納?

被徵收人個人是不用徵收個人所得稅,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被徵用房屋補償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批覆》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

2、按照城市發展規劃,在舊城改造過程中,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屬補償性質的收入,無論是現金還是實物(房屋),均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現實生活當中契稅是非常重要的一種稅收的種類,所以需要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繳納,但同時還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因為是屬於徵收土地補償金,那麼是不需要繳納稅收的,不管是契稅還是個人所得稅,都不需要繳納,畢竟是屬於一種補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