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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契稅需要哪些材料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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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契稅需要哪些材料準備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辦理遺產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法定遺產繼承公證須提交的材料如下: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託公證書及委託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登出戶口證明;4.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5.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如系第二順序法定繼承,則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6.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7.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宣告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