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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如何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 閱讀(1.38W)

一、離婚後如何辦理房產證

離婚後如何辦理房產證?

離婚後房產證需要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離婚後對房產進行更名是取得房產所有權的重要步驟,不管是在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時,對房產進行更名都需要將房產的分割協議或法律對財產的判決書交到有關部門。必要的時候,您也可以通過專業律師代理辦理此事。

二、離婚後房產證如何更名?

離婚後房產證如何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三、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什麼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影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影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四、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費用是多少?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80.00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5)、工本費20.00元

對於那些在婚姻關係期間居住的房屋,在離婚時一般都是需要進分割的,對於房屋這種不動產,通常都是由一方有房屋的產權,另一方獲得一定數額的補償金。故而在離婚後,獲得房產的一方,需要帶上之前的房產證、離婚協議等財產,辦理更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