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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貸款如何辦理房產證怎麼辦?

房產證 閱讀(1.39W)

在日常生活中,離婚已經很常見,對於離婚雙方來說,離婚中財產的分割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稍微處理不好就會引發矛盾。很多夫妻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其房產的按揭貸款還沒有還清,那麼,離婚房產貸款如何辦理房產證怎麼辦?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離婚房產貸款如何辦理房產證怎麼辦?

一、離婚房產貸款如何辦理房產證怎麼辦?

我們都知道,房屋過戶必須有房產證,沒有房產證是無法進行過戶的。按揭房的房產證在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在銀行抵押的。因此,離婚後,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過戶的,可以有兩種辦法: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配合的。

二、離婚房產證過戶手續是怎樣的?

如上文所說,未取得房產證的無法辦理過戶。因此,離婚按揭房取得房產證的,過戶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戶免徵契稅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戶時就需要繳納契稅。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具體的過戶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三、離婚房屋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離婚房產貸款如何辦理房產證怎麼辦,如果雙方離婚的時候房貸沒有還清,房屋屬於共同財產的,則可以將其過戶,拿到房屋所有權的一方對另外一方給予物質補償,之後其繼續償還貸款。在過戶的時候,房產證會進行更名,具體手續要到房管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