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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 閱讀(2.84W)

一、不動產權證是什麼意思

不動產權證是什麼意思

不動產權屬證書,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它的展開將為房地產稅的徵收起到基礎性作用,並推動遺產稅、物權保護等一攬子制度改革。今後城市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將陸續換髮成“不動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與此同時,江蘇徐州和四川瀘州兩地頒發了排第1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誌著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落地。

二、不動產權證的作用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不動產登記證明只是房產證、國土證等不動產統一後的新證明,換湯不換藥,對權利人沒有啥實質的影響。不動產登記證明可以為入學、就醫、出國等作為證明和擔保。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不動產登記是和《民法典》一體的,《民法典物權編》明確了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至於怎麼續期還需要討論。

三、不動產權證使用年限

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定的“使用期限”並非可有可無。一方面,能夠讓權利人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清楚瞭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續期的,方便權利人及時續期,依法保護合法權利;另一方面,有利於保障交易安全,便於在轉讓或抵押等交易活動中依法保障權益。國土部稱,產權登記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前的分散登記時期,土地登記也有限期,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產權證書上也記載了土地使用權期限。

以上就是不動產權證的內容了,相信大家看過之後已經瞭解不動產權證是什麼意思了,總的來說不動產權證就是大家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這個證書只是房產證與國土證等不動產統一之後的新的證明而已,是國家為了更好地展開為房地產稅的徵收而做出的一項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