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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產證辦理需要多久

房產證 閱讀(2.33W)

安置房房產證辦理需要多久

隨著城市的發展,與之密切相關的一個問題就是拆遷。那麼拆遷後的安置房房產證需要多久能辦下來呢?

一、什麼是安置房

安置房指的是政府在建設城市或其他公共設施的專案時,為安置被拆遷的住戶所建的房屋。安置的物件可以是城市居民戶口,也可以是農戶。

二、安置房的分類

依據相關政策和法規將拆遷安置房分為兩種:

1.因大的市政工程需要居民動遷,之後幫居民建造的配套或者配購的中低價格的商品房,按相關的規定,這種配套商品住房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但是需要在取得房屋產權五年後才可以上市進行交易。

2.因進行房地產開發而需要動遷,拆遷公司安置或代為安置居民所購買的相較市場價格在中低價位的商品房。這種商品住房和一般的商品住房相比較沒有區別,為被安置人的私人財產。因此在轉讓時不受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地上市進行交易。

三、安置房產權的歸屬問題

1.拆遷之前房子是業主的自有住房,那麼安置房的產權證也歸業主所有。業主拿到產權證之後就可以上市交易。但要注意的是業主除了要交正常的房屋交易稅以外,還要交一份土地出讓金。如果出售無產權證的房屋,就得近《房地產管理辦法》中的規定視為非法買賣,在這裡土地局不會參與裁定。

2.如果拆遷之前該房屋是公房,是住戶租來的,那麼該房屋就不能進行轉讓。但如果業主已從單位購買了,並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面寫的是業主本人的名字,那麼業主則有權轉讓,不過得需要交土地出讓金。

四、安置房房產證的辦理

根據規定,拆遷安置房的房產證也是由拆遷部門來負責為業主進行辦理,或是開發商通知業主自己去辦理。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拆遷人身份證。

2.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安置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3.經規劃國土部門或者舊城改造辦簽訂的拆遷賠償協議書。

4.《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

5.和拆遷相關的證明材料。

和拆遷相關的證明材料有:查檔證明原件、已回遷安置的證明原件、安置單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機構的資格證明的原件和影印件、補償與被拆遷房的差價,要提交補差發票的影印件和開發商出具的付清差價款的證明,以及增加安置面積的,還要交投資發票或相關證明的原件。

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1.如果被拆遷人去世了,那麼在辦理房產證登記手續之前,要先辦理好房屋的繼承權手續。

2.如果被拆遷人是香港、澳門、臺灣或者外籍人士,在辦理房產證之前還要出具國家安全部門出具的證明。

以上即拆遷安置房房產證辦理的相關內容,簡單來說即為:因政府工程拆遷分給的房子要等到3-5年後拿到房產證後才可以上市進行交易;因開發商拆遷產生的交易,開發商和被拆遷戶簽訂協議後,開發商會以房換房的方式和你協商(你和開發商間在直接進行買賣)。開發商所給的房子也為商品房,拿到鑰匙以後就可以直接去辦理房屋產權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