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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加名字變成夫妻共有財產

房產證 閱讀(2.1W)
房產證上加名字變成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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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加名字變為共有財產

房產證上加名字之後就變成是共有財產。

房產證是指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在買房時購房合同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沒有具體規定,但是辦理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無需糾結,必須只能是一個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誌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如果貸款一般來說,有貸款的房子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前提條件是還清貸款,如果在沒有還清貸款的情況加名,需要加名雙方就要先向銀行申請,銀行同意後,三方一起到房產抵押視窗,要求變更債務人,並重新辦理房產的他項權證,然後才能對房產證上的名字進行變更。

如果房子是貸款買的,但要加名字的時候無貸款在身,那麼要加名很簡單,只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由夫妻雙方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籤後,就可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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