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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產證變更為一人需要多久才能變更成功?

房產證 閱讀(1.23W)

一、夫妻房產證變更為一人需要多久才能變更成功?

夫妻房產證變更為一人需要多久才能變更成功?

變更時間為30個工作日。

辦理前提是: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影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變更為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稽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變更夫妻一方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二、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裡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婚後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係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一種共同共有關係。即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對全部夫妻財產不區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處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的房產證是可以變更為一個人的,但前提也是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之下,在辦理的時候還需要提交相應的合法證明材料,這樣一般就會在較短的時間之內辦理下來,但一般最長不會超過一個月,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諮詢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