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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 收到律師函怎麼辦

司法文書 閱讀(2.35W)

一、律師函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律師函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收到律師函怎麼辦

律師函,又稱律師信,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託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製作、傳送的專業法律文書。

律師函是一種非官方檔案,主要表達當事人對事件的某種看法,並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但其隱含一種“我已經通知律師,準備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意思。

律師函是律師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目的在於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物件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物件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因此律師函的本質是一種委託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存在兩層法律關係,一是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授權委託關係,這一層面是核心的法律關係。二是律師與受送主體之間的代為函告的法律關係。律師函應根據委託人的合理要求而給予對方通知或在適當的範圍之內向送達物件解釋事由,以便送達物件做出決定。

二、收到律師函怎麼辦

律師函是表明你的糾紛對方已經對你們之間的事情準備訴訟到法律的一個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之後與對方協商一下如何解決。

如果你認為你沒有問題,也不怕對方起訴,那麼對律師函就不需要管了。

律師函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後果的,只是一種警示。

律師函一般被視為訴訟威脅,有可能是當事人為了取得談判優勢而向對方施壓,逼迫對方主動求和;也有可能是當事人對衝突解決喪失信心,而發出的訴訟預警。當然,其中也可能包含當事人或者律師向對方刺探虛實、誘惑資訊等目的。

收到律師函,並不意味著你將承受律師函上所述風險,也不排除當事人言歸於好的可能嘛,何況是非自有法院公斷!所以大可不必因為律師函而自亂陣腳、輕舉妄動。你可以保持沉默並跟蹤事態進展,也可以聘請律師商量對策,或者反過來向對方傳送一份針鋒相對的律師函。

當然,律師函中又能會傳達當事人催告、拒絕、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這些將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你可能需要對此謹慎評估。

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一般律師函屬於非官方檔案,在對糾紛進行處理之前,其實也不是必須要先發一份律師函給對方的,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進行處理。而很多時候發給對方律師函,其實也就是間接的提醒對方,如果還不處理的話會走訴訟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