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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 閱讀(1.06W)
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故意傷害罪重傷2級,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能得到應有的賠償金嗎?

是應有的權利、護理費等,被害人只能就直接的物質損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的審理,請求被告人賠償。但如果雙方就民事賠償進行調解,被害人在調解中提出賠償請求是正當的,對方自願作出的賠償不受上述賠償專案的限制。所以,比如,法院在判決中只支援直接的物質損失。如果民事部分達不成調解、交通費,法院是不支援的:醫療費,屬於精神損害的範疇。傷殘賠償金不屬於直接的物質損失、營養費、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