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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審代理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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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審代理詞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審判中,受害人提出民事賠償的訴訟。如果在第一審判決結束之後,受害人一方覺得量刑過輕或者是賠償金額不夠,可以上訴至上一級的法院進入二審程式。那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審代理詞是什麼樣的?本站小編在以下內容中為您整理出了相關的代理詞,希望可以給您帶來幫助。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審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廣西XXXX律師事務所韋XX、傅XX律師接受被害人羅XX的父親羅XX、其母親羅XX、其妻子陸XX的共同委託,接受委託後,代理人研讀了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並多次約見委託人瞭解案件的祥細情況。代理人在此基礎上就本案發表代理意見,希望二審合議庭予以採納。

一、關於刑事部分:

一審判決重罪輕判,量刑明顯不當。其主要有以下幾點理由:

(一)被上訴人熊XX是預謀殺人,事先準備好了一把不鏽鋼刀,並藏其電動車尾箱裡,為尋找機會殺害羅XX做了充分的準備,其主觀惡性特別嚴重。

(二)被上訴人熊XX用一把長約40公分,寬約7公分的不鏽鋼刀,連續捅刺被害人8刀之多,且刀刀凶狠、刀刀致命,直至被害人失血過多而死亡才罷手。熊XX的殺人手段特別殘忍,其社會危害性特別巨大。

(三)被上訴人熊XX的認罪態度極端的不好,把殺人的凶器埋藏起來,直到一個多月後,才交出凶器。

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被上訴人熊XX預謀殺人,主觀惡性特別嚴重、殺人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性特別巨大,對這樣的犯罪分子,不嚴懲不足以體現我國刑法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不嚴懲不足以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不嚴懲也無法撫慰被害人親人所遭受的不幸。在此特請求貴院對被上訴人熊禎甲改判死刑立即執行。

二、關於民事部分:

一審判決確認的賠償標準明顯偏低,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其所判定的民事賠償嚴重背離事實,與實際相去甚遠,無法做到懲治犯罪、彌補損失的功能。

代理人請求二審法院在民事賠償方面改判增加賠償金額。

以上是關於刑事部分、民事部分的代理意見,敬請合議庭合議時予以充分考慮並採納。

此致

XXXXXXXX高階人民法院

代理人:廣西XX律師事務所

XX XX

年 月 日

代理詞是律師代理案件的陳詞,在以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審代理詞中,代理律師對於一審判決中表示不服的部分作出了陳述,並且提供了相關的論據以支援自己的立場。以上是受害人代理律師的代理詞,在一審裁決後,如果被告覺得法院對自己的量刑過重,也是可以提出上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