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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開展刑事合規應該怎麼做 | 檢察院主要從哪些方面判斷企業合規情況能否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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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刑事合規不訴制度開展以來,目前各個檢察院並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體系,可以說現在還處於各自為戰的情況,每個檢察院對於企業刑事合規如何開展都有不同的看法,但總體上形成一定的共識,以下幾個點基本上是一個企業刑事合規必須要做的:一是、涉案企業要簽署合規承諾書,然後案件正式進入合規程式;二是、涉案企業要進行風險排查,排查企業涉及到的合規風險點,存在哪些違法犯罪的風險,形成自查報告;三是、涉案企業制定合規計劃,也就是根據上述的風險排查出的問題,企業將採取哪些應對措施,比如,建立合規領導小組,設立合規官,對公司的審批流程進行梳理,建立合規管理機制等等;四是、組織專家聽證,涉案企業需要在聽證會上報告合規工作情況,並聽取專家學者對合規工作情況提出專業性、可行性、有效性的意見、建議;

企業開展刑事合規應該怎麼做?檢察院主要從哪些方面判斷企業合規情況能否通過審查?

在企業完成上述四項計劃後,還需要第三方監督評估小組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案涉企業合規計劃履行情況,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報送檢察機關,再由案件承辦檢察官根據評估報告及專家意見形成初步意見並在檢委會討論決定提起公訴或者進行不起訴處理。

在涉案企業完成合規計劃,第三方提交評估報告後,檢察機關對於是否進行不起訴處理主要考慮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件事實;二是案件證據;三是涉案企業犯罪情節;四是企業的合規情況,

這裡主要講一下企業合規情況應該從哪些方面考察,也就是檢察機關在對涉案企業刑事合規計劃進行有效性評估時,主要考慮的幾個方面:第一,涉案企業建立的合規標準和程式是否與企業的業務流程相融合;第二,涉案企業管理層對於合規的承諾以及支援情況;第三,涉案企業有無以道德、合規認知作為招聘、晉升的標準,以及是否制定相應的合規激勵措施;第四,是否定期進行合規培訓;第五,涉案企業是否建立動態的評估及修正合規計劃系統;第六,涉案企業內部是否建立舉報渠道及舉報人保護機制;第七,涉案企業是否有發現違法違規情況的應對處理措施;第八,涉案企業合規文化推廣情況及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