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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刑事律師說法 | 被凍結財產該怎麼辦?財產被凍結還能強制執行嗎?被起訴後多長時間凍結財產?

法律常識 閱讀(1.95W)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時候針對當事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往往其名下的財產會被凍結,受到相應的處罰,那麼被凍結財產該怎麼辦?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現為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瀋陽刑事律師說法:被凍結財產該怎麼辦?財產被凍結還能強制執行嗎?被起訴後多長時間凍結財產?

  一、被凍結財產該怎麼辦

  原告在起訴前或者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凍結被告的銀行存款。這種情況下,被告可以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由法院解除對銀行存款的凍結。

  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在執行程式中依法凍結其銀行存款。這種情況下,要先履行判決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然後才能申請法院解除凍結。

  二、財產被凍結還能強制執行嗎

  這個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如果其他機關權力先凍結了財產,法院後受理的訴訟,就不能強制執行,要等到相關機關解除凍結後才能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受理的案件需要強制執行,公安機關後凍結了資產,這種情況下可以強制執行。

  三、被起訴後多長時間凍結財產

  這個需要對方當事人申請或者法院依照職權進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另外,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被凍結財產該怎麼辦的相關知識,當事人可以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由法院解除對銀行存款的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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