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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非戶籍地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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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非戶籍地離婚嗎?

在外打拼、在外成家立業是一種十分普遍的現象。外地人可以在非戶籍地離婚嗎?在非戶籍地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明材料?怎麼準備證明材料?

  以青海為例,若雙方的戶籍地都在外地,雙方僅可以在青海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離婚。此時,如果作為原告,需要開具對方在青海的經常居住證明(需明確顯示對方已在青海居住滿一年),憑此證明即可在法院立案訴訟。如果作為被告,對方也需要開具如上證明才可在青海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另外提示如下兩點:

  其一,如果雙方可以對於離婚協商一致的話,建議先開具任意一方的經常居住證明,哪一方可以順利開出,該方即可作為被告,另一方作為原告,以方便訴訟。

  其二,如果開不出對方在青海經常居住證明的話,可以用租房合同、購房合同、房產證等可以證明對方在青海居住已滿一年的證據嘗試立案。

  上述證明材料一般可前往經常居住地所在的物業或居委會開具。在時間過程中,往往會遇到物業或居委會不予開具證明的情況。若物業或居委會均不開具對方經常居住地證明,可去派出所查詢對方戶籍資訊,如開出的《資訊查詢打印表》顯示對方在本地經常居住滿一年的,可根據戶籍資訊上所顯示的地址查詢對應的管轄法院(派出法庭)後攜帶其他材料前去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派出所通常只接受律師調取戶籍資訊的申請。律師調取戶籍資訊也需要提交一定的資料,一般為律所介紹信、律師證影印件、授權委託書、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委託代理合同影印件(不同派出所要求提交的資料略有不同)。

    離婚作為一項法律行為,必須嚴格按照相應的法律程式去履行。離婚程式分類、不同程式的特點和利弊、離婚的具體流程等等,這些都是離婚程式中的核心和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