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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給離婚賠償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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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離婚賠償金不是男方給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男方給予賠償。離婚賠償協議應當載明雙方基本情況、離婚賠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等內容。

男方不給離婚賠償金怎麼辦?

協議離婚賠償

一、男方不給離婚賠償金怎麼辦?

如果離婚賠償金不是男方支付的,處理辦法如下:

1.離婚協議或判決中約定的賠償,必須執行。如有違反,協議離婚的訴訟請求在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離婚的,可以在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

2.在執行過程中,有無財產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第一,法院有辦法查詢其財產。第二,法院會採取適當的強制措施來督促執行。第三,如果暫時沒有財產,案件暫時無法執行。但如果對方有財產,仍然可以恢復執行,不會失效。

離婚賠償:可以要求過錯方承擔無過錯的損害賠償責任。婚姻法中的過錯一般指家庭暴力、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等。

二、離婚賠償協議怎麼寫?

1.雙方的基本資訊,如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個人資訊;

2.雙方必須同意離婚。如果他們不離婚,離婚賠償協議無效;

3.離婚賠償金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4.離婚賠償的時間要求;

5.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共同生活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其他重大過錯。

三、離婚協議在哪裡公證

1.當事人辦理離婚公證,應向住所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申請。

2.離婚協議是夫妻為解除婚姻關係,對夫妻之間的財產和物品進行處置而引起的雙方的法律行為。離婚協議公證是公證員依法證明夫妻為解除婚姻關係,就子女撫養、財產處置等事項所簽訂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3.離婚協議公證不是為了證明其婚姻解除,而只是為了證明雙方以解除婚姻為目的簽訂的關於子女撫養、房屋使用、財產分割等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解除婚姻關係必須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取離婚證前後進行。公證時,應攜帶雙方身份證和結婚證或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