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亡職工近親屬申領工亡待遇須提供以下資料:其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所需資料:
1.按要求填寫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2.工傷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火化證明、殮葬證、因死亡登出戶口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決書、我國駐境外使領館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證明等材料之一);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申請人與工傷職工關係證明原件(結婚證、戶口薄、親屬關係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之一) ;
5委託辦理的須提供本人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及聯絡方式。
6.工傷職工近親屬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存摺/借記卡,若工傷職工近親屬統一指定一個賬戶需提供相關協議或證明(指定賬戶可視情要求公證) ;
(二)達到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條件的供養親屬還需提供以下材料:1.按要求填寫的《工傷保險供養親屬待遇申請表》;
2.無工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或其他生活來源及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承諾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待遇證明(在本省參加養老保險的無需提供證明);
3.無勞動能力的供養親屬年滿18週歲,但男年不滿60週歲、女年不滿55週歲的,須提供因工死亡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4.孤兒、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門相關資料;
臺港澳及外籍參保人蔘照上述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有關材料需相關部門證明或辦理公證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符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情形(以下之一) :
1.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3.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4.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
5.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55週歲的:
6.工亡職工子女乜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
7.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參考來源:珠海市社保局宣傳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