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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悔婚不退彩禮可以報案嗎? | 大竹縣律師

法律常識 閱讀(1.3W)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往往戀愛的兩個人因認為感情足夠支援雙方兩個人共同踏入婚姻殿堂,進行訂婚,支付彩禮。那麼女方悔婚不退彩禮可以報案??

女方悔婚不退彩禮可以報案嗎?||大竹縣律師

一、女方悔婚不退彩禮可以報案

女方不退彩禮是不可以報警的,因為這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根據法律規定,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主要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後面兩種應該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大竹律師  大竹縣律師  大竹專業律師凌燦偉  大竹有名律師

二、什麼時候規定不可以收彩禮 大竹律師事務所凌燦偉

  (一)現行法律規範之中並沒有規定彩禮不能收取了,只是規定了任何人不得借婚姻索取財物。 大竹律師電話凌燦偉   大竹免費諮詢律師凌燦偉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彩禮收取後需要將彩禮返還的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離婚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女方不退彩禮不犯法。但是如果符合退還彩禮的情形,並經法院判決,女方拒不退還,很有可能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彩禮一般是指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的聘金、聘禮。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綜上所述可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女方悔婚不予退還彩禮是不可以報案的。以上就是關於女方悔婚不退彩禮可以報案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