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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般有幾種方式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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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般有幾種方式選擇
離婚一般有幾種方式選擇
1、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訴。一審一般3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