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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補貼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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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補貼的發放
北京企業高溫補貼怎麼發放

露天工作者,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非露天工作者,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關於高溫補貼怎麼發的問題,一直有一個爭議,到底高溫補貼發什麼,是發現金還是發購物卡之類的可替代的物品。高溫補貼只能是現金支付,且必須是工資以外的支出。用工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另行支付。目前,北京、浙江、江蘇等地採用的是“按月發放”模式,規定在6月至8月間,用人單位必須每月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一定數額的高溫補貼。而上海、重慶、河南等地則多采用的是“按天發放”的模式。檔案規定的都是企業應該執行的最低標準,企業不能將其視為統一的標準,而應當根據自己生產經營的實際特點和具體條件發放,相應提高高溫季節補貼標準,並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具體細節,無論最終發放的形式如何,都應事先向職工說明。高溫補貼全稱為“高溫季節補貼”,言下之意,就是隻在高溫季節發放。那麼,哪幾個月份屬於高溫季節呢?從上海的情況看,一般把6月至8月作為高溫季節,但隨著全球暖化,高溫天日益增多,傳統意義上的金秋九月有半個月加入了“戰高溫”的行列。


小編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高溫補助是強制的,如果公司安排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著手室外露天作業,並不能採取有效的辦法讓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該當向員工發放相應高溫補貼,並算到工資裡去。企業善待員工,才能留得住員工,而不尊重員工的企業,員工也不必留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