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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拆遷安置樓的標準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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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拆遷安置樓的標準是什麼樣的?

由於都市計畫和專項建設工程的需要,對城市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實行再分配,從而達到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舊房,在原有土地上進行新的房地產開發建設。但是由於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凝結了原使用者的資金與勞動力,並且是原使用者、住戶賴以生存和生產的基本物質條件,因而在再建設過程中,拆遷工作的主持者必須對原使用者、住戶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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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安置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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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對於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安置標準是什麼,按照山西省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計算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

(二)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房屋結構不同價格不同

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和林地後的面積為準

農村宅基地範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的具體標準需要等待政府的最新公告。

【法律條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徵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