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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精神病 | 另一方能否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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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能否要求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能否要求離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能否要求離婚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要求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