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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款未簽訂借款合同 | 債權人該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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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款未簽訂借款合同,債權人該怎麼維權
民間借款未簽訂借款合同,債權人該怎麼維權
1、民間借款中未簽訂借款合同,債權人可以通過提供其他能證明借款事實的證據來維權。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供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證人證言等證據。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