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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退押金起訴後怎麼選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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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退押金起訴後怎麼選擇法院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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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退押金是否可以報警

房東不退押金可以報警,警察可以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只能通過起訴解決。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及處理糾紛的實踐,如果屬於擁有房屋租賃中的押金返還請求權,通常是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無論基於何種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還請求權。當合同關係終止時,出押人依約返還了租賃物、承包物等,且並無其它不履行合同義務情形的,出押人有權請求債權人返還押金或已扣除損害賠償後的餘額。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終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關費用與物品損壞的情形,房東仍然不予退還押金,與房東協商還不能解決,可以請所在地的居委會或派出所協調解決,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租房合同到期後,要是租客不想要繼續租下去,就會退租,並且要求房東將自己當初租房的押金給退回來,避免造成損失。而繳納押金的制度可以為房東房子內的個人財產提供保護。要是租客對房屋內的設施有所損害的話,則房東可以從押金裡面扣除相應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