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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是否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能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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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是否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能簽訂
集體合同是否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能簽訂
1、集體合同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能簽訂,《勞動合同法》規定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協商代表是通過民主程式產生,能夠代表本單位全體職工就集體合同的內容做出意思表示。
2、《勞動合同法》第51條,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3、《勞動合同法》第55條,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