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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還是協議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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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還是協議轉讓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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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蓋公章還是合同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合同專用章是指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是指合同當事人經過協商,在達成的書面合同上各自加蓋本公司的合同專用印章的行為。公司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並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於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由此可見,股權轉讓協議屬於合同的一種,要加蓋合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