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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賭博罪量刑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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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賭博罪量刑證據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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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境外賭博罪怎麼量刑

  我-國刑法沒有組-織境-外賭-博罪,涉嫌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相關規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