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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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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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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注意事項



    1、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最好請專業人士擬定條款。


    2、簽好離婚協議只是登記離婚的第一步,即雙方達成了離婚的合意,但是中國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結婚和離婚都是要通過登記來完成的,如果沒有登記離婚,協議簽好之後,是沒有生效的,雙方領了離婚證,該協議才生效,如果沒有離婚(經過法定的認可),該協議就不能生效。


    由於各地的具體情況不同,其離婚協議書的規定也是不一樣的,但是都是需要我們提交有利於自身的條件,以及證明。以上關於昆明離婚協議書的要求就簡單的為大家介紹到此,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大家前來諮詢,同時歡迎大家電話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