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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還不上了 | 法院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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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還不上了,法院會怎麼判?
信用卡還不上法院會怎麼判
1、已經構成了《刑法》中的“惡意透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2、根據《刑法》196條關於信用卡詐騙罪的規定,需要承擔刑事責任。3、196條中關於信用卡詐騙的數額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