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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國有股權託管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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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國有股權託管協議
國有股權協議轉讓程式有哪些

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企業、個人之間,有了越來越多的股權交易。股權分為很多的種類,各自有不同的規定。我們都知道,國有股權轉讓和普通股權轉讓又有很多不同之處,那麼對於轉讓方而言,國有股權協議轉讓程式有幾個步驟,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來具體瞭解下吧。


一、初步審批


1、企業內部程式


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轉讓股權所屬企業召開股東會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內部審議,形成同意股權轉讓的決議、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


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編制國有產權轉讓方案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一般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1)轉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的基本情況;


(2)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的有關論證情況;


(3)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經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的職工安置方案;


(4)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職工債務的處理方案;


(5)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收益處置方案;


(6)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的主要內容。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附送經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相關債權債務協議、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等。


3、出資人審批: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其中,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產權轉讓事項,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籤財政部門後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決定或者批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應當審查下列書面檔案:


(1)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有關決議檔案;


(2)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


(3)轉讓方和轉讓標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


(4)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5)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6)批准機構要求的其他檔案。


二、 清產核資


由轉讓方組織進行清產核資(轉讓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進行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轉讓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資產損失的認定與核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 審計評估


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即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對評估值蓋章認可並予以備案。


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 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四、 申請掛牌


選擇有資格的產權交易機構,申請上市交易,並提交轉讓方和被轉讓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轉讓方和被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登記證、被轉讓企業股東會決議、主管部門同意轉讓股權的批覆、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書面材料。


五、釋出資訊公告、徵集受讓方


交易價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首次資訊公告時的掛牌價不得低於經備案或者核准的轉讓標的資產評估結果。如在規定的公告期限內未徵集到意向受讓方,轉讓方可以在不低於評估結果90%的範圍內設定新的掛牌價再次進行公告。如新的掛牌價低於評估結果的90%,轉讓方應當重新獲得產權轉讓批准機構批准後,再發布產權轉讓公告。


轉讓方應當將股權轉讓公告委託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股權轉讓資訊,廣泛徵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披露的轉讓資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a.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b.轉讓標的企業的產權構成情況;c.股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准情況;d.目標公司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資料;e.目標公司資產評估核准或者備案情況;f.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g.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六、簽訂協議


1、產權交易合同條款包括但不限於:


(1)產權交易雙方的名稱與住所;


(2)轉讓標的企業的基本情況;


(3)產權轉讓的方式;


(4)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聘用事宜,如何處置;


(5)轉讓標的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6)轉讓價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7)產權交割事項;


(8)合同的生效條件;


(9)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0)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1)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在簽訂產權轉讓合同時,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協商提出企業重組方案,包括在同等條件下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的優先安置方案。


2、結算交易資金、出具交易憑證


產權交易機構實行交易資金統一進場結算制度,開設獨立的結算賬戶。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產權交易價款支付到產權交易機構的結算賬戶。


交易款原則應一次付清,產權交易合同約定價款支付方式為分期付款的,首付交易價款數額不低於成交金額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產權交易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依據合同約定將產權交易價款交付至產權交易機構資金結算賬戶,且交易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後,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產權登記


轉讓方和受讓方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以及相應的材料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變更登記


變更手續交易完成,標的企業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東名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在簽訂協議之前,先要進行企業內審議,清產核資,在經過相關部門稽核後掛牌,於釋出資訊公告後才能簽訂協議。在簽訂協議並付清交易款之後,受讓方才能辦理產權登記以及變更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