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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協議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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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協議合法嗎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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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協議合法嗎

很多公司都會有股權,股權是在股東的手裡。股權可以進行變更,同時也可以代為持有,以他人的名義履行股東權利,進行股權代持會簽訂協議。那麼股權代持協議合法嗎?
股權代持協議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實際出資人有難以確立股東身份的風險。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