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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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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是否有效
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是否有效
視具體請情況而定。如果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是有效的:
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範圍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3、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
(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範圍的;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三)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