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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亡賠償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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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亡賠償精神撫慰金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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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算車禍精神撫慰金


交通事故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傷或者喪失生命,使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遭受精神痛苦,賠償義務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的近親屬支付的費用。

精神損害撫慰金只有在事故致使受害人受傷或者死亡的情形下才存在,是交通事故的重要賠償專案之一,對事故的最終賠償數額產生重大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標準在我國還沒有統一的法律規定。由於各受訴法院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平衡,各地區法院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差別也很大。在實務中,各受訴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計算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依據適當補償、限制原則以及公平合理原則予以確定。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也應當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從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精神損害程度、賠償義務人的過錯程度以及經濟負擔能力和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發展狀況等方面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

受害人及其近親屬應當注意的是: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責任,肇事司機被判刑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在附帶民事訴訟中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一般被法院支援。因此,受害人及其近親屬最好不要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