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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丟失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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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丟失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快遞丟失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法律規定,快遞服務組織與使用者之間就快件丟失、損壞的賠償標準有約定的應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可按以下原則執行
1、快件發生丟失賠償應主要包括:
(
1)應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
(
2)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金額進行賠償;
(
3)對於沒有購買保價的快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規定進行賠償。
2、快件損毀賠償應主要包括:
(
1)完全損毀,指快件價值完全喪失,參照快件丟失賠償的規定執行;
(
2)部分損毀,指快件價值部分喪失,依據快件喪失價值佔總價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3、內件不符賠償應主要包括:
(
1)內件品名與寄件人填寫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損毀賠償;
(
2)內件品名相同,數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損毀賠償。
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法律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