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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申請重新鑑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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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申請重新鑑定時限
司法鑑定申請重新鑑定嗎
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一)原司法鑑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託事項鑑定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組織鑑定的; (三)原司法鑑定人按規定應當迴避沒有迴避的; (四)委託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鑑定意見有異議,並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鑑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鑑定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於原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